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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4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4-04-25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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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学校成立于2001年6月,前身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20年1月转设为“浙江省人民政府管理、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浙江大学支持办学”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国际教育和继续教育相辅的人才培养体系。下设11个二级学院,面向全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2万余人,累计培养5.4万余名优秀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形成以工科为主,理、文、法、经、管等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打造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智慧化港口与服务两大学科群,集聚相关学科联动发展,建成省重点学科6个、市重点学科19个,在建“十四五”省一流学科5个。

学校坚持以人才引育为引擎,形成一支师德过硬、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国家杰青、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各类市级以上人才工程人选302名。专任教师队伍中41%教师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73.58%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拥有研究生导师226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0人)。

继续教育学院是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总体规划而设立的办学机构,是培养能综合应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手段、懂经济、会管理、人文精神和创新精神兼备的高素质人才的场所。学校为继续教育学院配备了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教工进行教学管理,成立以来,在社会各界的关怀支持下,继续教育学院已发展成为一个具有多层次、多形式、多学科的教育实体。

多年来,继续教育学院牢牢把握“依托浙大,面向浙江,服务地方经济”的办学特色,秉承浙江大学“求是”精神,坚持“明德弘毅、开物启新”的校训,紧紧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战略,充分发挥服务地方人才培养的窗口作用,规范办学行为,优化教学结构,始终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工作重点,把培养适应生产、服务、建设、教学、管理等一线岗位工作需要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作为主要任务。学院以学生为中心,以质量为根本,紧紧依托学校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形成以工为主、文理经法兼顾的专业体系,打造工学结合的理工继续教育特色,积极为宁波乃至浙江省地方经济有效地培养紧缺人才,努力为社会各界服务。

2024年,继续教育学院秉着“教书育人,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面向广大有志之士招生。

二、招生专业(最终招生专业与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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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学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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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

一、报考条件

专升本: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二、报名流程(具体安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网址:http://www.zjzs.net

三、考试与录取

1.考试时间:十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考试科目各科目考试均由国家统一命题,专升本每科满分为150分。

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科目

理工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经济、管理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3.录取原则: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招生政策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5.其他:对于录取考生人数不足开班要求的专业,学校在征询考生和教学点意见基础上有权调整到本校相近专业。

四、毕业与学位

学生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统一印制的国民教育系列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学士学位。

五、学费(严格按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专升本最短学习年限2.5年。理工类(专升本)总学费9000元,分三次收取,每年春季缴纳学费;经济管理、法学类、文史类(专升本)总学费8100元,分三次收取,每年春季缴纳学费。学院推出网络平台授课,此项目无需另外收费。

六、报名咨询

学院网址:http://sce.nit.net.cn/

学院微信公众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招生电话:0574-88229510;0574-88130278;

监督电话:0574-88229044

学院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学术交流中心1号楼继续教育学院307室

(如遇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相关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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