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各单位: 根据学校2014年度考核有关要求,对照《二级学院(系、部)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评价体系(2013年修订)》(宁波理工委办[2013]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请各学院(系、部)认真填报2014年度继续教育培训项目成果统计表(见附件)。 统计数据要以事实为依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经分管培训负责人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于2014年12月29日前报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曹老师 88130282(8282) 办公室:NB409A
继续教育学院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