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求,特发本通知,请各学院安全开展各类培训项目。
一、培训项目须报继续教育学院立项备案,开班具体日程、外来人员及车辆须经后勤保卫部同意,严格遵守学校门禁制度。
二、各学院开展各类培训项目,必须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三、保障培训场地的消防安全,户外培训项目的人身安全。
四、与外单位合作举办培训,须订立正式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
五、请各单位于2017年7月11日前将《2017年7-9月拟开展培训项目清单》填写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