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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同意刘迪春同学转学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8-28点击数:

关于同意刘迪春同学转学的公示

姓名:刘迪春,性别:男,考生号:1733022011300001,成人教育学院2018级(专升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读学生。因工作地点发生变动,希望就近入学,现申请转入上海海事大学继续学习。经学院讨论,同意刘迪春的转学申请,现将刘迪春的情况进行转学前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9月5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以便查证。我院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受理部门:成人教育学院

联系人:凌妙丹

联系电话:88130278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