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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开展专技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紧缺人才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7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专技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紧缺人才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办发〔2020〕6号),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专技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紧缺人才培训项目重点面向全市下列单位申报:

(一)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二)依法经核准登记或批准成立的具有专技人员培训资质的各类培训机构(施教机构)

(三)虽无培训资质但具备专技人员专项培训能力的行业协会、专业学会、重点骨干企业及其他社会培训力量,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培训项目。

二、申报范围

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应符合我市近年来专业技术紧缺人才培训导向,坚持服务高质量创新发展理念,突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亟需解决的专技人才短板领域以及我市国家级、省级各类建设平台对专业技术紧缺人才的培养需要

三、项目类型

2020年紧缺人才培训项目申报分为以下两类:

(一)高级研修项目:一般应由学术造诣较深、科研成果突出的专家担任项目主持人(主讲人),采取专家授课、专题研讨和现场观摩相结合的教学方式,研修时间不少于3天(不能分段举办,其中现场观摩与研讨活动不少于半天),研修对象以我市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学员人数不少于60名。经考试(核)合格,颁发宁波市市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证书。

(二)专业技术培训项目:培训时间3060学时(每天一般按6学时计),经考试(核)合格,颁发宁波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

上述项目均要求在202010月底前完成相应的培训,开班时间不得早于新冠疫情解除前。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1.“紧缺人才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详见附表1)“紧缺人才专业技术培训项目申报表”(详见附表2)。要求报送Word版电子文档至继续教育学院

2.紧缺人才培训项目申报附证材料(只需扫描件):

1)高级研修项目:主持人与授课人简介及其资质证明。

2)专业技术培训项目:培训资质证书复印件;培训收费依据及标准(无收费依据的需提供费用预算明细);授课人简介及其资质证明。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项目类型分别填报附表1、附表2,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证材料,于42日前将材料报继续教育学院。

2.通过初步审核后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并下达2020年度紧缺人才培训项目计划。

五、项目补助

对入选项目,按要求完成项目任务的,市人才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其中:

(一)高级研修项目不得向学员收费,由市人才专项资金向项目承办单位给予每个项目5万元的补助。

(二)专业技术培训项目按费用的(有收费依据及标准的按标准、无具体收费标准依据的按审核后的费用)60%给予补助,最高不高于1000/人。其中实行免费培训的,直接补助给培训举办单位;实行有偿培训的,通过培训举办单位补助给参训人员。

我校是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请各单位结合本学院专业技术实际,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联系人:宁洁;电话:88229040663510;

电子邮箱:nj@nit.net.cn

附件:1.2020年度宁波市紧缺人才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

2.2020年度宁波市紧缺人才专业技术培训项目申报表

 

 

 

                                                    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