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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管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与教学管理水平,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招聘教学督导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1.热爱教学工作,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学水平;
2.工作态度严谨,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参加督导工作的时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二、工作职责
1.对校外函授站(教学点)的教学、教务管理进行检查、督查;
2.对校外函授站(教学点)的教材、教辅选用进行检查督查;
3.对外聘教师的师德师风及教学环节进行检查、督查;
4.对学生上课情况、考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5.对学生论文答辩等过程进行督查;
6.其他专项性、临时性的教学检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定期参加教学点教学会议,进行教学评估。
2.根据教学工作计划,以函授站为单位开展督导活动,完成必要的听课任务,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3.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材管理办法》,参与教材选定与审核。
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协调,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给予每位督导适当的出差补贴和工作补贴,请有意愿参与本项活动的教师于 2021年3月31日前,发送个人信息或简历至继续教育学院学历部。
联系人:张锦进 联系电话:0574-88229044
邮 箱: tequilazjj@nit.net.cn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