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6〕69号)精神,经各单位申请,继续教育学院考察论证,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拟确定10家单位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30日止。
如有异议或需反映问题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交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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