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开学至今,高思敬等17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6级新生未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新生缴费注册,申请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理工继教〔2025〕17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对高思敬等17名学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公示期为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2日。公示期如有疑议,请电话联系0574-88229044。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5月6日